2012年5月14日 星期一

做官的?或是做事的?

如果中科四期二林園區計畫是一齣戲,那麼從200811月由行政院核定後,到2009年通過環評與區域計畫委員會(土地使用變更與開發許可)審查,演變至2012年確定友達不設廠,台灣社會所有觀眾見識到一場醜陋、離譜甚至驚悚的荒謬劇,且騙局一路發展至今猶未已。
514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行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總檢討公聽會,從園區選址、國土規劃、水資源分配、地層下陷、高壓電塔安全、地方發展與成本效益分析等面向,釐清中科二林園區究竟是不是一件對的事。很難得國科會朱敬一主委全程參加,並公開說他進政府體制「是來做事情的,不是來做官的。」好極了,做事或做官是可以檢驗的,而當下中科四期正是最佳的檢驗時機。
二林園區的籌設,表面上是為了落實馬總統愛台12建設競選政見,實則是政府為滿足企業(友達光電)需求,並且對地方政治派系釋放眼前利益(如都市計畫與公共工程),所做的「政治決定」,並透過國家機器,上從行政院、環保署、農委會、營建署,下至中科管理局、農田水利會等的集體使壞,奪取農業生產環境、犧牲人民健康(特別是彰、雲地區)、劫掠相思寮家園、強取溪州農業用水,並且債留世代(截至200912月底科學園區作業基金負債1233億),這是典型的劫貧濟富、劫全民濟少數的迫害行為。
三個多小時的公聽會,朱主委不可能不瞭解專業文官如何為政治服務、中科四期凌虐了哪些人、掠奪了他們多少家當。但朱主委竟說「走到一半的計畫無法停下,只能依法行政」。好個台灣社會熟悉的說詞「依法行政」,聽似有理,實則不然。友達既然不設廠,中科四期環評與區委會所通過的計畫目的、用地需求與計畫內容已經不存在,目標雖然消失,但為了達到原目標的方案與策略竟可繼續執行,這樣的「鬼」計畫還要將錯就錯,繼續依法行政,這樣的國科會主委任何人都可勝任,何需朱主委?
又朱主委宣稱絕對遵守環境基本法》第三條「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並表示願意全部承擔。但問題是承擔什麼?該承擔的不是責難(沒有意義),而是責任。朱主委不僅應善盡國科會的職責,更當扮演知識份子矯罔與撥亂的從政良知與良心。針對中科四期朱主委當下該做的事很簡單,第一向社會認錯並道歉(特別是相思寮與溪州農民),其次全面停工,第三相追究關人員行政責任,其四計畫總檢討。而不是加入共犯結構,甘願扮演(為原計畫)擦屁股的角色,甚至一起使壞,瀆職圖利,滋養地方利益臍帶,讓彰南農業生產帶徹底終結,台灣社會公道徹底消失,一路沈淪到底。
讀書人啊,不該再繼續編織騙局,自欺欺人,愧對天、地、人、神。無怪乎吳晟老師在會場中淚眼哽咽、大聲疾呼。中科四期該回歸原點,落幕了。
朱主委,我仍願相信您是做事的,而不是當官的。也請您說到做到,讓我們相信,您是。

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誰的美麗與哀愁?

文林苑都更案尚未落幕,依據我的觀察,土地管理與都市計畫學界普遍認同(至少接受)都市更新條例的確有問題,必須進行變革。但是最令人驚訝的卻是從業者(公私部門、直接或間接),甚至部分正在接受養成的學生(大學或研究所),或多或少展現出難以接受的沮喪、低迷甚或反抗,這些專業者似乎把自己當作「受害者」。我不由得起疑,都市再生原有的美麗為何會搞成如此這般的哀愁?而面對社會的質疑、批判與反省,正是專業自我辯證與前進的開端,為何會以抵抗取代反思、以護衛取代變革?
都市更新(或再生)到底為誰而戰、為何而戰?這是都市計畫與都市更新專業者的首要命題,也是都計與都更專業的根本精神與社會價值所在,亦凸顯專業者或從業人員的社會功能與職責。簡單的說,整個社會希望藉由這個專業達成共同的理想依歸,然而專業從業人員達成這樣的社會價值與職責了嗎?
都市計畫法第一章總則中第一條「為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並促進市、鎮、鄉街有計畫之均衡發展,特制訂本法。」第六章舊市區之更新第六十三條「直轄市、縣(市)(局)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對於窳陋或髒亂地區認為有必要時,得視細部計畫劃定地區範圍,訂定更新計畫實施之。」又,都市更新條例第一章總則中第一條「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訂本條例。」第二章更新地區之劃定第五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就都市之發展狀況、居民意願、原有社會、經濟關係及人文特色,進行全面調查及評估,劃定更新地區……。」
凡此,可見都市更新必須回歸都市計畫,與都市發展連結並在都市計畫的精神與內涵下執行,此外,亦揭示了都更專業的基本價值與目的,這是都市更新的「應然」,但「實然」卻不僅不是如此,甚至竟扭曲了「應然」。簡言之,台灣社會都更的實踐必須檢視幾個問題,第一,都市更新與都市計畫連結了嗎?符合都市計畫的精神與規範嗎?會否造成都市計畫的失控?其二,都市更新是「有計畫」的再開發利用嗎?真能復甦都市機能、增進公共利益嗎?是否將老屋改建視為改善居住環境?第三,都市更新地區劃定前,有先就都市之發展狀況、居民意願、原有社會、經濟關係及人文特色,進行全面調查及評估嗎?都市更新地區計畫符合都市計畫嗎?而都市更新單元劃定符合都市更新地區計畫嗎?
以上諸問題,倘若答案皆是否定,那麼就必須追問,這個專業到底如何操作,以及到底是什麼在操弄這個專業,讓它距離其社會價值與職責越來越遙遠。
從都市計畫到都市更新地區計畫再到都市更新單元劃定,若不需有任何連結,那麼都市更新單元的劃定就變成實施者得以恣意而為的圈地行為,而凡是被圈囿的地區皆成為叢林戰場,更貼切的說,是一場打爛泥仗的競技場,場內盡是利益的競逐,參與者(住戶與實施者)往往都把自己當作是羊,而認為對方(實施者或住戶)是狼,總認為自己吃虧而對方貪婪,因此必須一再的用盡各種方法證明別人很「壞」,卻不需(或無法)證明自己很「好」。這其實是弱肉強食的野蠻遊戲,把人性最陰濕的一面毫不保留的展現,而難道這會是「城市再生」的本意?文林苑案乃至其他都更案,都是這樣的走馬燈,轉不停啊轉不停。
當核心的精神、價值消失殆盡,只剩下市場與效率,追求利益極大化與抵抗極小化。因此,劃出都市更新單元之外,反而成為某些住戶的宏願。
都市更新為何發展至此?因為主事者(政府)抱持速食與功利的心態,急功好利的將之視為政績,因此必須炒短線,包括以容積獎勵釋利,讓實施者與住戶願意進場逐利,並且不斷增加實施者的主導性,因而造成資訊與權力的不對稱,都更的天平極端傾斜。最終,都市再生被簡化為老舊建物改建,而更恐怖的是人心的失控與城市的失控,成為城市發展的最大苦果。
一旦都市更新原本的價值與理想消失,成為不重要的假象與虛幻,真實僅剩功利、速食、效率與利益,可以預見都更是一件多麼可怖的事,而這樣的專業真的沒有問題嗎?這樣的操作不正在顛覆自我專業嗎?甚至有些從業者抱怨,為了促成都更案,必須辛苦的陪住戶吃飯、哈拉,若真的如此,都更的實踐真的是遠離民主、專業與再生,從業人員不知為何而戰可見一斑。
再往源頭探尋,作為一門應用的專業,其實專業者的養成場域--大學的價值早已面對挑戰而岌岌可危。試想,如果進大學的目的簡化到只有拿文憑、有工作、賺多錢、混口飯,那麼攸關人的價值、理想與涵養的教育如民主、人權、正義、公益乃至社會人格、思辨能力等,對學生而言不僅不重要,甚至是「不要」,而真正需要的只有知識(標準答案)、工具、技術與法條,令其就業後只要上級做出決定,即可善用技術依法行政為其達到目的,這很像技職教育,但更像極了電影機械公敵》中整齊行列的機器人。
日前,一位長期追蹤報導土地徵收與都市更新的媒體朋友來電,問我都市計畫與都市更新為何常常不考慮既有的人群與生活方式?為何往往驅離在地的人們而引進新駐人口?為何總是強迫原有居民必須服膺新的空間秩序?還問,專業者為什麼沒有一點點「人的思考」?並說「只要一點點就好了,台灣社會就會改變了。」這句話在我的心底盤旋不去,土地管理與空間規劃專業者都必須質問自己,並試著自我解疑。

2012年5月5日 星期六

FORMOSA社會人格診斷書

台塑六輕旗下台化纖維、麥寮汽電二公司對莊秉潔老師提起訴訟(民事與刑事),環保署長接受媒體採訪時現形鼓譟,民事訴訟台北地方法院53日首次開庭。這件事,將是一場活生生的台灣社會人格大檢驗,攸關台灣社會的未來。
我稱莊秉潔老師是當代台灣社會真正的「人師」,源自於國光石化案審議過程,徹頭徹尾展現出學者應具的良知與社會人格,不厭其詳的一再用溫文、理智的言說,向社會闡明他的研究,這樣的學者,所述、所言、所行皆是師者範型,簡單的說,他的言、行與舉止皆是社會學習的榜樣。
在台灣以環保自居的環工學界中,相對於部分(或多或少?)長期甘心作為政府與開發者的禁臠,扮演為其擦屁股的角色,莊秉潔老師珍惜自己專業的社會價值,揭露企業為了最大的利益追求,將成本外部化,造成對環境與健康可能的衝擊。將研究所知告知社會大眾,是將所學回歸社會,而不是利用所學成就自己、成就開發者,這是作為一個學者的應然與該然,也是作為「知識份子」的天職。但這一切竟是台塑六輕對他提起訴訟的因由。
對於台塑六輕,本人身為「雲林縣六輕工業區環境保護監督委員會」委員,幾次會議即發現台塑六輕或許精於生產線的管理,但對於環安衛的管理卻是新手上路,缺乏全盤由上而下的完整管理體系,故對於會議中專家委員的質問,多不能實問實答,僅能提出片段、零星、破碎、發散的資料應付,本人在會中曾直言「台塑六輕身為台灣大企業,這樣的企業環安衛管理體制,是『非常』不專業的。坦白說,這對台灣社會而言,是非常恐怖的事。」簡單的說,企業對於自己重度殘缺的管理體制,不僅不願面對(或無法面對),甚至因為無知(根本不知道自己問題在哪裡)而對自己仍具有極度的信心,這不僅顛覆作為當代大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甚至已成為完全不知自己會出什麼亂子的巨獸。
53日下午340分,本人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旁聽民事訴訟開庭,令我驚異與傻眼的是,原告當事人(台化纖維、麥寮汽電)與其律師竟一樣用片段、零星、破碎、發散的資訊作為訴訟的依據,完全未提供「全盤而完整」的證據,當法官要求提供,原告委任律師竟還說需要兩個月才能提出。企業告人與律師接案提告可以如此「輕而易舉」,令人嘆為觀止。不過,這與我參加幾次的「雲林縣六輕工業區環境保護監督委員會」的情況並無兩樣,台塑六輕對自己的污染物排放資訊從未說清楚過,原因可能包括監測不足或缺漏、無知的忽視或有意識的隱匿等,本人曾要求台塑提供其委託學者執行的專案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書(如陸域生態調查、海域生態生態調查、社會影響調查、白海豚調查等),供委員進一步檢核,但台塑以諸多理由拒絕。坦白說,這正是社會大眾(特別是雲林、彰化民眾)對台塑六輕不信任與恐慌的來源,因此,台塑六輕若真要搶救自己的名譽,應做的事不是告人,而是勇於面對自己。
紀錄片「企業人個診斷書(the Corporation)」以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疾病分類以及心理疾病診斷統計手冊診斷企業人格,其中有幾個重要指標:對他人感受無動於衷、無法維繫長久關係(傷害人體健康)、罔顧生物安全、無法產生罪惡感、無法遵守社會規範與法律、不誠實(為了利益一再說謊欺騙他人)等,受測主體若有這些特質,人格異常診斷的結果稱之「精神病」。台灣的企業都該接受診斷,台塑六輕更是。
如果這是一場戲,最最可笑荒誕的角色就是環保署長,這正是台灣俗話「別人吃麵,你在喊熱。」的經典表演。正面的看,可稱為失職、失責、失智,負面的說就叫「使壞」。環團、媒體甚至社會大眾切莫為此生氣,因為這只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現形」罷了,再次讓台灣社會看清環保署站在哪一邊。奈何,台灣環境的惡化,始終與人性的沈淪成正比。
事實上,這場訴訟案是一面鏡子,讓我們看見台灣社會僅存的讀書人或知識份子的良知與良心,也映照出什麼是失卻良知與良心。台塑六輕將自己視為不容挑戰的王國,並以訴訟恫嚇要脅社會噤聲,任何一個有社會人格的個人、媒體、組織與政府,都可能成為下一個被告。因此,這場訴訟不是莊秉潔老師的訴訟,而是台灣社會面對的訴訟,而法院與法官有機會為台灣社會留下真正可長可久的社會資產,而不是讓台灣徹底沈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