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

也談清境:遍地烽火的國土


清境是台灣國土全面潰決的縮影。台14甲公路引領農業與生活聚落上山,再搭上觀光熱潮,發展出比平地還熱絡的山地民宿與遊憩行為。因此,清境應檢視的不會只有民宿,而是讓國土退化的所有土地利用行為,包括公路、農業、遊憩、民宿等,也才有機會全面思考恢復國土生機的可能。

但,令人驚訝的是,政府竟連民宿都無法處理,如何能面對全面濫墾、濫建的違法行為,更遑論綢繆未來避災的國土復原大計。

國土淪陷三部曲

台灣國土長期遭遇蠶食三部曲,第一先違法(不論是什麼樣的因緣),接著是面對體制、法令的約束,以及違規的取締,要挺得住。此時,民意代表發揮了大用,扮演了關鍵的角色,適時的以政治權力對體制和取締施壓,令行政網開一面,甚至矇眼配合、縱容,讓蠶食國土成為常態。

一旦違法常態化,或者國土被破壞得夠徹底,似乎就可以取得正當性(違法也會有正當性?),進一步逼迫管理體制鬆綁,以修改法令開國土管理的大門,或者修訂辦法、規則開土地管制的後門,甚至直接擬(新)訂都市計畫,讓非都市土地成為都市土地,而都市土地則是進行土地使用變更,讓歷來所有的蠶食,變成一次鯨吞,讓一切違法一次到位、就地合法。

這樣的做法,政府總是宣稱「圓滿解決問題」,而且還非常顢頇的將「協助合法」稱為「輔導納管」。這樣的戲碼,從非都市的山坡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到都市的保護區、農業區,可以說是全台熱列上演。不僅讓失控的土地使用行為,得以繼續存在,並且不斷蔓延與擴散,也讓問題變得更加的盤根錯節,而一旦災難發生,政府就得面對災損、承擔重建的責任,而這一切社會成本的噩耗當然是由全民埋單。

地方政府是亂源

因此,面對清境的地景現狀,南投縣政府的說法與作法,真可以說是暨誠實又經典的肺腑真言。媒體報導南投縣政府秘書長陳朝旺言「政府採就地合法的方式,來處理山坡地的房舍很常見,全台曾有幾百家寺廟蓋在山坡地上,沒有辦理登記,內政部給這些未登記的寺廟,補登記後就地合法。又南投縣曾有不少無照的村里民活動中心,後來也是就地合法,可以合法解決的,為什麼一定要拆除呢?」但是,清境會惡化成為今天的樣子,問題也就在這裡。

南投縣政府不但長期不追究、不取締,還讓違反土地使用規範的違法民宿,取得民宿登記,這種「不合法但有登記」的民宿亂象,就是南投縣政府失職與縱容下的結果,讓國土管制完全失控,南投縣政府甚至稱這樣的民宿為「合法」。清境,會如此不清淨,南投縣政府根本就是共犯,也是一切問題的亂源。

中央政府放任

清境失控的發展與行政管理的失職,則是中央主管機關不願面對的真相。內政部長久漠視問題,未善盡中央主管機關的職責,要求南投縣政府依法處理與取締,任令違法的土地使用行為遍佈山頭。

當《看見台灣》讓清境成為社會關注焦點,內政部本應基於職責,讓社會看見問題的真相與根源,包括為什麼清境會成為今天的樣貌,地方政府為何成為共犯,而中央政府為何忽視,這過程中民意代表扮演了什麼關鍵角色,為什麼行政體制完全失能,難道不需檢討、究責嗎?基此,內政部才能正視問題的本源,也才能進一步提出治本而非治標的處理策略,包括如何對失控喊停、止血,遏止繼續惡化,以及相關配套計畫解決現況,讓山林水土回復。

魔術師李鴻源

但是,內政部繼續失職、失能。李鴻源部長先是聲稱「不主動公布違法民宿」,又說「回歸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處理」並「交由南投縣府執行」。但這樣的說法其實是自我「限縮」而非「回歸」。

違章建築的處理,當然必須回歸建築法規。但違法土地使用呢?能「回歸」建築法規嗎?一個專業的部長,為什麼會讓《區域計畫法》憑空消失,該法第21條、22條中對違法使用土地的罰鍰、停止使用、停止供水供電、強制拆除、恢復原狀的行政罰則,為什麼不需要「回歸」?

此外,李鴻源部長難道不知道,清境現今的困境,就是南投縣府長期「不依法執行」所累積出來的惡果嗎?難道不明白「交由南投縣府執行」就是繼續不執行嗎?或者,李部長也真心的不希望執行,只想讓一切保持現狀?否則,依《地方制度法》第76條,當地方政府應作為而不作為時,中央主管機關不應代行處理嗎?甚至,南投縣政府違反《民宿管理辦法》(九十年十二月十二日交路發九十字第○○○九四號令發布)第5條:「民宿之設置,,並須符合相關土地使用管制法令之規定」,讓不符土地使用管制法令的業者取得民宿登記,內政部也可以睜眼旁觀嗎?

李鴻源部長的魔法還不只如此,更令人傻眼的是,本來明確指出,依據土地使用管制的規範,清境只有四家民宿完全合法,日前(1218日)卻改口以「民宿登記」稱只有七家未合法登記。魔術師不僅將違法民宿變不見了,還將內政部變成交通觀光主管機關的下屬單位。

切割再切割

李部長讓違法民宿變不見的手法是這樣玩的。先畫出一個特定區範圍(特定區怎麼來的?如何界定範圍?),將一百三十多家業者變成115家(被排除在特定區外的就不用處理嗎?),再以災害潛勢圖套疊,讓115家大量減為10家位在「優先處理區」(其他105家可以不用處理了?),又將10家減成5家全部位於優先處理區(不完全位在優先處理區的業者可以剔除?),最後5再減為2家沒有民宿登記業者(有登記就不用處理?)。

經過李部長的完美切割後,再將留下的2家業者交由南投縣政府處理。而與李鴻源部長一同召開記者會的南投縣代縣長陳志清,則接腔「會先要求2家在優先處理區的違法業者停業,建築部分必須限期改正、1個月內提出申請,若改善,則和另外優先處理區的3家一樣成為合法建築,可以申請成為民宿,若未補照成功才會面臨拆除」。

這段和稀爛的發言,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南投縣府將有民宿登記就當作合法建築(當然絕非如此)。因此,只要這2家業者提出申請,再由南投縣政府違反《民宿管理辦法》發出民宿登記,2家很可能最後歸零,都不需處理了。

這麼一來,清境的民宿就都合法了嗎?當然沒有,這只是「開脫」,由縣府與內政部口頭發佈「免拆令」,讓所有的違法能夠繼續維持現狀。接著是「鋪路」,南投縣政府企圖以濫發的民宿登記來要脅就地合法,故已擬定「清境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中),藉由新訂都市計畫,讓這個環境敏感、地質脆弱且破壞嚴重的非都市地區,全面合法化與都市化,不僅有助於地價上漲,也可以透過建蔽率與容積率,創造或預留更大的發展規模;而未來新的違規使用,則可以藉由都市計畫體制的個案變更或通盤檢討,更方便的就地合法。

下一個廬山?

原來,破壞國土真的有利可圖。只要有能力將國土搞得遍地烽火、破壞到極致(如清境),就可徹底翻身,還奉送建蔽率、容積率。未來可見,山岳型都市旅遊,將成為清境的新賣點,創造更大的人潮與商機,而這其實就是廬山的發展模式。

1980年代擬定「廬山風景特定區」都市計畫,但違法旅館不減反增,1990年代通盤檢討,二度就地合法。1994年道格颱風衝擊廬山,重建後違法更大肆蔓延。2008年辛樂克重創廬山, 2009年莫拉克讓廬山成為「風災特定區」。2011年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將立即危害影響範圍內的土地變更為保護區,2012年縣府公告廢止廬山溫泉區。長期的超級過度發展,讓廬山地區徹底的劣化為不可發展區,也讓這場殘害國土的遊戲歸零。

廬山這個災難的空間,造災因子包括脆弱的環境本質、頻繁且超限的人為活動、政府長期縱容與不作為、民代斡旋就地合法。而這些因子清境一映俱全,只待累積足夠的災難能量,以及老天降雨的臨門一腳,當然就會是一個災區。

到時,政府與整個社會將會付出嚴重的代價。不過,大家千萬不能忘了,是哪些人造成這一切,真的不能遺忘。

 本文刊登於2013/12/31獨立評論@天下
 

2013年12月24日 星期二

夠了,鬆綁的幽靈


台灣的經濟發展是由政府長期扮演資本家的推手,提供各種優惠減免的稅賦,以及低廉的水電,並且敞開土地使用管制之門,以國家全面「鬆綁」,讓大資本家藉著對勞動力的廉價剝削、土地與家園的掠奪、生態與環境的破壞、糧食與健康的污染,將成本外部化給社會弱勢負擔或全民埋單。如此,才能降低生產成本,大量生產並以低廉的單價競爭,成為全球重要生產基地。

鬆綁是一場災難

1960年代的《獎勵投資條例》在1991年落日,但台灣的大資本家並沒有因此而斷奶,政府立即補上《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但這些資本家也沒有因此茁壯,成為具自主競爭力的強勁實業,於是20105月總統廢止《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同時,又頒佈了《產業創新條例》,這些鬆綁的法令,讓國家成為長期的保姆,餵養既吃不飽、也長不大的資本家。

1990年代台灣開始邁向新自由主義的國度,政府為了成為全球自由化經濟體制的一員,更積極為資本的自由流竄排除障礙、鬆綁管制。在鬆綁魔咒下,台灣的土地政策完全瓦解,國土規劃徹底扭曲,只能成為經濟發展的工具,或是解決資本危機的手段,於是土地、環境與人民成為犧牲品。

1990年代起鬆綁國有土地,出售國有資產換取現金,彌補財政缺口;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法鬆綁農地,開自由買賣與興建農舍的門。此外,鬆綁土地使用管制,讓政商權力者輕易變更土地、開發敏感區,甚至為違法鬆綁解套,讓違章工廠、宗教寺廟、風景區、溫泉區的濫建,都以納管為名就地合法。

2002年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協助資本進軍不動產,造成炒地之風與暴漲的地價,讓財大氣粗的資本家可以說出「1250萬不算貴」的豪語。政府甚至以公權力協助資本家取得、開發與炒作土地,這種對市場自由開放,卻對社會保守約束的強凌弱體制,就是近年屢屢上演徵收迫遷的國家暴力。

因此,從美麗灣、悠活、華光社區、文林苑、大埔,到清境、日月光,所有敗壞國土、污染環境、毀滅家園、踐踏人權的行徑,都是鬆綁下的冰山一角。而這樣的結果,真正獲益的是盤根錯節的政商關係,由大資本家、政黨政客、地方派系、專家學閥,共同串起金錢與權力的臍帶,也成就台灣從中央到地方的邪惡政治風光。

讓中國加入掠奪集團

今年政府大推「自由經濟示範區」,並意圖強行與中國簽訂「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說穿了就是更大肆的鬆綁,並讓中國由幕後走向幕前,加入金錢與權力的結盟,打著經濟發展的虛名,事實上是更徹底的犧牲一切,來成就有目的性的、少數的惡質集團。

近日,還見報投書稱「鬆綁是唯一活路」。夠了吧,鬆綁的幽靈,長期鬆綁何曾看見活路?「看見台灣」的慘狀正是出賣台灣的代價與災難。
 
本文刊登於2013/12/24蘋果論壇(內文標題已修改)

2013年12月18日 星期三

多年以後,看見台灣



齊柏林導演的空拍記錄片《看見台灣》,以極為簡單的幾個元素:自然的震撼、人文的美妙、向天搶地的傷痛,以及愛與希望的夢想,不僅讓長期失溫的台灣社會感動並且有感覺,也讓長期失職的政府有壓力。

其實,《看見台灣》並沒有揭露什麼,所有現象早已發生,而且無止盡的惡化;所有的真相早就看見,只是政府不願面對。拍攝並呈現這些國土長期失控的景象,齊導演稱「沒有批判、沒有控訴」,這樣的表白實是最沈痛的控訴,也是最嚴厲的批判。

讓我們這樣想吧,如果這部記錄片更早一些拍攝,那麼影片中所呈現的所有病態,會有什麼不同?

5年,壞就少一點;早10年,病情又輕一點;早20年,台灣就更好一些。因此,《看見台灣》用高度引領我們看見的是「結果」,是個從未改善,而且不斷地往壞、更壞發展的惡果。看得究竟,長期以來的台灣,就是一隻為了發展而吞自己尾巴的蛇,而發展從來只是假象,真實是無止境的崩壞。

事實上,地狹人稠、地體脆弱、環境敏感的台灣,政府體制相形重要,制度的規範必須有效的管理土地利用行為,這是政府的基本職責與機能。而《看見台灣》的一切問題,實在是政府長期失職、失能、縱容的惡果。

媒體報導,行政院江宜樺院長觀賞《看見台灣》後感觸良多,有感而發,責成副秘書長簡太郎召開「國土保育專案小組」,解決片中有關國土保育的16項問題。

看電影治國是非常短視而危險的。行政院若是真要徹底解決問題,就必須面對這些問題的根源,明確的告訴我們:1.為什麼地方政府成為共犯,而中央政府漠視,以及這過程中民意代表扮演什麼角色,讓行政體制完全失能。2.是什麼樣的價值信仰,可以讓人民對破敗的國土無感,並且庸庸碌碌的消費這一切而從不在乎。3.政府如何對這一切情狀喊停、止血,避免繼續惡化。4.政府如何有計畫、有配套的解決現況,讓山林水土回復。這才是我們真正想看到行政院,否則,信誓旦旦仍將只是治標不治本,問題的處理只是敷衍的表面美化,以及末端的擦屁股,這是看電影繼續誤國。

《看見台灣》如果看不見自己,那麼從政府官僚到企業財團,從教育體制到普羅大眾,其實只是一場消費行為,集體的消費齊柏林導演,消費了重創的台灣命土。那麼《看見台灣》就真的只是一部電影,觀眾們在收拾淚水與掌聲之後,日復一日照舊過活。

讓我們這樣想像吧,如果多年以後拍攝《看見台灣》,會有什麼不同?5年後,問題又嚴重一點;10年後,情況再惡化一些;20年後,我們還能看見什麼?會不會是傷痛與災難完全取代自然與人文?會不會連夢與希望都不復存在?

到時,飛越城市,從過度發展的台北都會、失控蔓延的淡海新鎮,連接炒作後荒蕪的桃園航空城,從被蠶食的城市保護區到鯨吞的山坡地,從科學園區到產業專區到經貿特區。飛越海岸,除了消波塊之外,高聳的風力發電機成為嶄新地景,而從花東海岸一路散放,南抵墾丁,漫佈的是觀光飯店。又飛過農鄉,違章工廠與豪宅取代農田,飛過僅存的、灌排不分的農地。最後,飛越災難與工程,從治水不斷的水患災區到更加殘敗崩壞的山林,飛……

這樣的影像,如果還需要口白,那就在開頭說:看見台灣,除了高度,還要有深度。簡單的說,要看得夠徹底,要看得痛徹心扉。而你願意嗎?

結尾再說:這是我們的先民與長輩們,在這幾十年來所做的一切,他們都說這是為了後代,是必要之惡。作為一個後輩子孫,今天回頭俯視這一切,竟然發現,我們只是他們掠奪大地的藉口,而且我們竟是他們掠奪之後的受害者。我們怎麼會有這樣的先輩,為了窮盡當下享樂,不管未來死活,他們到底在想些什麼?那麼,看完這愚蠢的幾十年之後,我們想要留下什麼給幾十年後的未來呢?

本文不是預言,也沒有嘲諷,更沒有前瞻,只是實話實說,這是當下的台灣。

 

2013年11月27日 星期三

看見永續治水的台灣


2006年通過的《水患治理特別條例》即將在年底落幕,當時一次到位編列的81160億元特別預算,在中央與地方政府竭心盡力下,也一次花費殆盡。於是,行政院又快速在今(2013)年1114日通過《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編列66百億元特別預算,函請立法院審議。而此刻,立法院也正在玩著「特別」加碼的遊戲,朝野立委競相提出追加預算的版本(目前追加最高額度為840億元),並已迅速排入經濟委員會1127日的審查議程。

台灣社會應先回頭檢視,81160億元的金錢遊戲,是怎麼玩法、是怎麼玩完的,才會知道該怎麼看待這場加碼中的66百億元老戲碼。

先射箭再畫靶

2005518日,行政院(當時院長為謝長廷)函送《水患治理特別條例(草案)》至立法院審議,編列8800億一次到位的治水預算,但「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綱要計畫」則是在200575日,才由行政院核定(院臺經字第0940030206號函)。可見,這個治水政策,是先編列預算,再補上計畫。

行政院先擬定特別條例,並直接訂定預算供給額度(射箭),再通過經濟部(水利署)提出的實施計畫(畫靶),水利署再依據其中的推動(發錢)機制,讓地方政府提出需求來爭錢。這樣荒謬的治水政策規劃,足見當時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面對從天而降的治水大餅,會有多大的計畫壓力,也當然可以預見,壓力下倉促完成的治水政策,必然是一個空洞的、中央忙著分錢、地方忙著搶錢的計畫,其計畫目標就是「將錢用完」。

而面對治水大餅,立法院更是充分配合。在2006113日三讀通過全文16 條的《水患治理特別條例》(1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12591 號令公布施行),並且擴大編列治水特別預算為1160億。附帶一提,同時立法院也三讀通過全文8條的《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1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12581號令公布施行),編列特別預算6250億元。總計2006年通過的治水特別預算是1410億元,真的是徹底一次到位的工程大方送。

於是,經濟部(水利署)依據加碼的《水患治理特別條例》,重新修正綱要計畫內容,再報由行政院(時任院長為蘇貞昌)於200653日核定,並修改計畫名稱為「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自此,「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分三階段實施,第1階段是20062007年,第2階段為20082010年,第3階段是20112013年,計畫經費分別為309.65億、445億、405.35億。

「綜合治水」的糖衣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以綜合治水做為計畫基本原則,但實際上卻是徹底的傳統工程治水。

所謂綜合治水,是以流域為單元的風險管理,除了傳統的排內水、阻外水以及防暴潮的工程之外,特別強調非工程的行政管理,包括與土地使用規劃與管制相配合,並進行相關法規的修改或制訂,以及資訊的公開與民眾的參與。

綜合治水凸顯幾件重要的事,一是從地方末端工程回歸中央流域治理,考驗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對流域掌握與政策統合的能力。二是將治水與國土使用的管理結合,透過土地使用的規劃與管制,讓人與水共存並遠離災難,因此,國土管理的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應是治水的重要角色。三是落實公民的參與,讓治水成為真正的公共領域,讓當事人與相關團體的生活與經驗,能夠進入政策規劃過程,共同建構「水患」的認知與圖像,並且共同承擔風險的責任。

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在行政院政治決定以及預算執行的壓力下,經濟部(水利署)的官僚與專家們主導整個計畫,讓民眾只能成為沒有意義的末端工程監督者,讓內政部(營建署)成為可有可無的雨水下水道工程管理部門,完全背離了綜合治水的基本精神。

更嚴重的是,經濟部(水利署)的整部「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並沒有全盤瞭解及掌握所有流域特性,也沒有針對不同流域、上中下游、城鄉進行問題分析,當然更沒有釐清各類型問題的結構與因果。

發錢、搶錢與花錢的工程

一旦計畫沒有依據不同類型的問題進行分析與診斷,當然就不能對症下藥、研擬不同的策略與方案,最終也只能回歸既花錢、又僅能短暫治標的工程手段。因此,沒有掌握流域、問題與策略的治水計畫,真正的重點只剩下推動機制,以及基本工程設計原則與標準,也就是由地方政府提出需求(要錢),再由中央組成專案小組審查(工程)並發錢,然後地方政府發包、施工,效率地把錢耗盡。

這樣的治水,內容很平常、工程很傳統,一點也不特別,卻是以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其真正「特別」之處,看來只有政治操作的手段而已。

總言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是以綜合治水做為時尚、華麗而虛假的口號,用來掩飾社會成本的噩耗,規避國土潰爛的癥結,並且安撫易傷、卻善忘的人心。1160億元最後的真實下落,是傳統的排水、海堤與疏浚、清淤工程。

這樣的「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顯然是中央失職、失責甚至失能,任由地方爭錢、搶錢,早就註定是一場失敗的爛仗。

特別無效

81160億元耗盡後,政府卻沒有告知台灣社會,為何沒有綜合治水?為何沒有流域治理?為何沒有非工程的管理?為何一次到位成為謊言?

政府更沒有檢討8年前的預期成效,當時所宣稱的「降低約500平方公里高淹水潛勢地區之水患問題、保護約250萬人免受水患威脅、每年減少約120億元以上之各項損失」達成了嗎?

今年8月底,輕度颱風康芮自台灣東方輕輕掠過,為何總計已耗去治水費用41.7%(484億元)的南部5縣市(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會全面淹水、完全失去屏障、造成嚴重災損?

難道,以特別條例編列的特別預算,真正特別之處,是「無效」?

政治土石亂流

但是,新的特別條例與新的特別預算又來了,行政院(現任院長江宜樺)在1114日通過《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編列66百億元治水特別預算。與8年前不同的是,以「國土防災」、「綜合治水」、「立體防洪」、「流域治理」的多彩糖衣包裹。預料,後續將在立法院皆大歡喜的審查下,加速也加碼通過。

只為了眼前的工程利益,永續的治水,卻是製造永續的水患,更留下永續的世代負債,這是台灣極度不清明政治下的必然現象。政客們深知社會盲目、炒短線的心態,樂得以工程施做讓民眾短暫心安。於是,國家被政客綁架,社會成本無窮盡地噩耗,從行政到立法機關、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從綠色到藍色政黨,一再重演,並且彼此護持、互相加碼。台灣社會可知,這才是土石亂流的真正源頭?

此時,應是台灣社會嚴肅面對治水議題的關鍵時刻了。我們認同不需對過往治水進行檢討就可以再新編預算嗎?我們同意再一個沒有計畫、先編預算,還競相加碼的治水費用嗎?我們認可又一個中央發錢、地方工程搶錢的治水爛仗嗎?我們還要接受這種一點也不特別的工程花費,卻以特別扭曲的政治操作、訂定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嗎?

記錄片「看見台灣」風靡全台,並獲得金馬獎的肯定。從片中獲得了溫暖、催出眼角晶瑩的廣大觀眾們,到底看到了什麼?真的看到了嗎?還是永遠只是做為一個會感動、會氣憤,卻毫無作為的觀眾?更重要的是,日前剛剛與齊柏林導演一起觀賞「看見台灣」的江宜樺院長,看得見這一切嗎?看得見自己嗎?
 
本文刊登於2013/11/27獨立評論@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