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9日 星期一

我們只是在抗暴


大埔案演變至今,已不僅是土地暴政,而是更全面性的國家暴力展現。當權者用盡機巧不斷昭告與教化人民,權力才是正義、權力者緊握的制度和警力才是硬道理,更簡單的說,只要你不乖、不服從,當權者就會利用其掌握的體制來對付你、修理你,甚至惡搞你、整死你。

掛羊頭賣狗肉,你奈我何?

苗栗縣政府假竹科竹南園區飽和為名,但進行的卻不是國科會的園區擴張,而是做都市開發,但事實上,苗栗縣已編定的工業用地以及已通過且發佈實施的都市計畫皆嚴重供過於求,也就是不論就園區發展或都市開發來說,這都是一個不合理、沒必要的計畫。這個別有所圖的計畫,其實只為了以開發工程、標售抵費地,以及土地炒作後的飆漲地價來餵養地方派系、鞏固盤根錯節的地方樁腳,中央(內政部)竟可以讓它通過開發,讓苗栗縣政府強土地徵、強拆家屋。人民,你能奈我何?

國科會在724日發出澄清表示「該地雖鄰近竹科管理局所轄竹南科學園區,但並非園區範圍,也不是竹科管理局所開發,純為苗栗縣政府開發計畫,無關科學園區,國科會也沒有規劃將大埔納為竹南科學園區擴廠。」這則新聞稿明確地告訴台灣社會,苗栗縣政府大埔徵地開發的理由,根本是假的。但是人民,你奈我何?

設局行騙,你奈我何?

2010817日,由吳敦義主持,江宜樺與劉政鴻共同參與並且決策「其所有之建物及基地同意原位置保留,基地部分辦理專案讓售」的研商結論,依據會議中內政部所提出的示意圖、會議紀錄文字,以及826日行政院提示函,皆在在證明「24戶」是決議的「整體」,從未被切割,也就是說,完整的24戶原屋原地保留,才是吳敦義所謂的「圓滿解決」。三年後,這些人雙手一攤,人民,你奈我何?
 

更醜陋、惡劣的,是這些欺騙且反悔者,在說了卻做不到後,竟找遍各式理由,一下說是違建,一下憑空捏造了4個原則,最後通通推給內政部都委會,擺明推卸責任,甚至誤導社會是這4戶自己的問題,他們自己應該負責。人民,你奈我何?

當時的內政部長江宜樺,正是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會議主席),且由其聘任的都委會委員中,有近一半的機關代表,只要江宜樺出席主持都委會議,並明確表達行政院的保留決策,以及內政部的執行保留決心,那麼大埔24戶一定可以圓滿的完整保留,但是江宜樺從未出席會議,任令地方政客反撲,強行切割出最後4戶,非拆不可。這些人就是這麼壞,你奈他何?

誤導視聽,你奈我何?

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進一步將問題簡化,並以各種手段誤導社會,迷惑大眾,還真的有用。被奴役的人民,你奈我何?

苗栗縣府請大型聯結車在12米的仁愛路走秀並轉彎,並以納稅錢在各媒體買廣告,營造不安全、非拆不可的意象。但12米路本來就不是給聯結車行走,試問以聯結車行走全台12米路,哪一條是安全的?但當權者知道,就是有人會相信,你奈我何?

更可怕的是,利用媒體社論與學者,寫出完全不瞭解大埔案的文章,並宣稱大埔案只是公共利益的問題(根本沒有必要性,還有什麼公共利益),再簡化將900戶(投降參加區段徵收者)比4戶稱為公共利益,與劉政鴻的「相忍為地方」論調互搭互唱。這種戴著形式民主與法治的面具,以「多數總是對的」為名,而濫用權力壓制少數的「多數暴虐」,真的可以被當作公共利益?是的,就是有人會支持,你奈我何?

723日民間修法(土地徵收條例)呼聲再起,江宜樺還可以神氣的表示, 10114日修正公布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正內容已含括當時大埔農民抗爭團體所訴求的絕大部分重點」。當時主導修法的內政部長江宜樺應該對社會說清楚:(1)內政部委託研究的結論建議,為何大多未被納入修法內容?(2)行政院修法版本為什麼拒絕與民間溝通,亦不敢與民間版華山論劍?(3)執政黨主導的立法院,為什麼在休會前將本案逕付二讀、密室協商?(4)土地徵收條例因修法而成為最迫不得已的手段了嗎?重回這段不久前的歷史,只能以「可恥」二字形容。假修法、真騙票,而且也都騙到手了,你奈我何?

官兵變強盜,你奈我何?

何況,就規劃技術上言(內政部清楚得很),大埔這4戶從來不會妨礙這個都市開發與土地炒作的進行,簡言之,這4戶小我根本與這些利益集團土地炒作的邪惡、可怖大我無關,但當權者一意的強要、強拆、強奪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這根本就是強盜、土匪行徑,人民,你又奈我何?

進一步地,保護人民生命與財產的警力,成為護持怪手毀田、搗家的城牆,變成當權者阻擋群眾訴求的推土機。當洪崇晏同學被警察推倒、頭破血流;當警察拖拉徐世榮老師,以公共危險現行犯逮捕,並由警大教授出面顛倒黑白(與製造大埔爭論的手段如出一轍)。洪同學頭上那不長卻很深的傷口,以及徐老師臂膀下的那片青瘀,真的是對台灣土地家園、民主人權的重傷害,但那也正是當權者以國家暴力踐踏人民的決心展現,你又奈我何?

欺人太甚,你奈我何?

718日大埔拆屋,不僅是為了在行政訴訟判決前造就既成事實,當權者更是看準了台灣社會長期被奴化出來的悲觀、絕望心態。你相信嗎,只要很多人說出:「沒辦法啦,拆都拆了,不然要怎麼樣?」當權者就贏了。

苗栗縣政府在73日發文彭秀春(張藥局)要求「本案代履行執行所需費用:新台幣242000元整,請台端負責繳交至台灣土地銀行苗栗分行-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區段徵收基金-」,恰恰好與張藥局土地徵收補償費等值,這個企圖讓人一無所有的行徑遭披露後,改由內政部在725日發出新聞稿指出「實際執行費用為33000元,非報導之242000元」,中央地方沆瀣一氣、爭眼瞎說,白紙黑字從24萬到3萬,任由他們喊價,卻不需負任何責任,欺人至此,人民奈何?

官逼民反,豈能不反?

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醫師看完洪仲丘病例後,有一些深刻的言論:「這案子很清楚,是一個集體霸凌的案子」、「為何當時沒有人對這個集體霸凌過程喊停,從這就可以看出人性的黑暗面」、「人與人之間不需要這樣,所以有時候,把人當人看待,這就是我想講的話」。

「集體霸凌」在台灣社會是一齣戲,不同時、空,由不同的人悲慘上演著,但莫忘你、我都是劇中人。而大埔集體霸凌仍持續中,有誰願意站出來來喊停,又是誰繼續耽溺在人性的黑暗中冷漠著、竊語著甚至訕笑著?

「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是口號,也是全民的集體行動,但它的背後有個更深沈的意義。

在大埔4戶被搗毀的當下,這個政權,不僅毀解了土地、家園與安居的幸福,也同時毀解了憲政、人權與民主體制。一個民主國家的基石,以及政府正當性的屏障,已經徹底被當權者拆除、破壞殆盡。這個政權用暴政與暴力向公民社會宣戰,公民豈可不起而奮戰?

我們真的只是在抗暴。

人民的集體抗暴,只是對國家全面崩壞行使抵抗權,只是對暴政與暴力的不服從,只是把已經失去的與即將失去的通通要回來,那是家園的重建,也是國家的重建。

2013年7月22日 星期一

今日大埔,明日你我


你相信嗎,大埔最後4戶的命運,就是你、我共同的命運,這些人的未來,也會是你我共同的未來。

發展虛無、暴虐真實

這個政府以騙局統治社會,竹科竹南基地飽和是假的,群創光電投資需地是假的,劉政鴻在都委會的承諾是假的。吳敦義三年前主持的研商結論,與江宜樺及劉政鴻共同答應的事是假的,事後江宜樺的4項前提與吳敦義結論太扼要的說詞更是假的。

當這一切都是假的,到底什麼才是真的?

以區段徵收為工具進行土地炒作是真的,都市開發的公共工程、抵費地利益是真的,奪走人民的家園轉售、蓋起高樓住宅以及飆漲的地價是真的,用盡方法惡質抹黑、污衊住戶是真的,一票豺狼集體掠奪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是真的,讓人的生活變成黑色是真的,人亡還要家破是真的。

這就是土地暴政。

當權才是硬道理?

朋友們,統治者正在對我們展現他們的威權暴政。

在他們的的眼裡,人民從來不是主人,而是他們的奴隸。他們對人民只有掠奪的權力,而沒有保障基本人權的責任與義務,因為人民隸屬於他們,他們甚至可以不顧是非、沒有對錯的搜刮人們的一切家當,在人民身上做盡惡事,還要人們忍氣吞聲。

大埔案,為了達到強拆的目的,用三年時間無所不用其極的踐踏再踐踏、蹂躪再蹂躪,意圖將人逼向絕境,讓人絕望且悲觀的徹底投降。但大埔4戶不僅沒有投降,反而粹鍊出更堅強的守護意志。

718日,人民夜宿凱道滿三年,當權者深信社會早已遺忘三年前的怪手毀田。於是,三年後再次動用警力驅離人民,以怪手搗毀家屋,向人民宣告土地暴政、國家暴力才是硬道理。

人間就是煉獄

相同的劇本,不僅在大埔這4戶身上重複著,其實早已在全台各個角落全面上演,且越演越劇烈、越悲哀,而千萬不要忘了,你、我都是劇中人。

這個國家從來不屬於我們,而是屬於少數當權者所有,他們可以輕而易舉的從我們身上奪走一切。今天當權者可以強徵、強遷、強拆人民土地家園,明天當然可以用同樣的方式取走你、我與世代的未來,直到榨乾一切為止。

當家園、人權、公道與正義,在暴政下一一失去,這樣的人間無疑地就是煉獄。

人民「要回來」開場了

強拆沒有落幕,也不會終結,而是為「公民不服從、人民要回來」行動揭開序幕。

大埔4戶與全台遭徵收迫遷者的生與死,將會見證台灣社會的生與死。若整個社會沈默噤聲,那是徹底的殖民,心甘情願的淪為奴隸,更是暴政的極致展現。

誠心懇求人民站出來,將被奪走的從當權者的手中要回來。要回大埔4戶,要回人性、人權,要回土地家園,要回清明的政治,要回人間公義。這並不是何等偉大的志業,而只是作為一個公民,最基本的權與責。

對大埔4戶伸出援手,其實正是對自己伸出援手。一定得站出來、要回來,讓煉獄回復人間。

2013年7月15日 星期一

不容多數暴力集體掠奪大埔


大埔案是以不合理的開發目的,進行沒有必要的都市計畫,並以不公義的區段徵收手段,剝奪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這不僅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三年來持續凌遲著最後4戶,近期更是變本加厲、群魔亂舞,粗暴的對這4戶上演集體掠奪的暴虐遊戲。如果台灣社會繼續縱容此一騙局,甚至眼睜睜的看其得逞,那將是一個最最殘忍與悲慘的社會。

貪圖炒作利益,浮濫開發

首先,本案是以竹科竹南基地飽和為由做為開發目的,但事實上竹南基地的土地與廠房並未飽和。就算竹南基地真的飽和,依據2010年苗栗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閒置工業用地資料顯示,竹南鎮有大量已編定但未開發以及已開發但長期閒置的工業用地(分別為25970公頃),苗栗縣政府不僅不利用應優先使用之工業用地,更離譜的是,以園區飽和為由,卻是圈地做都市計畫。在苗栗縣都市計畫人口早已供過於求的情況下,還要將非都市農業用地變更為都市計畫區,真正貪圖的是引入開發力量進行土地炒作,並藉由公共工程的建設以及抵費地的標售,輸送利益餵養盤根的地方派系。

一個完全沒有合理性都市計畫,行政院從未徹底檢討,還敢荒唐的說這4戶不具都市計畫合理性,台灣社會真的可以忍受?

政客失信,謊言連篇

其次,99817日吳敦義主持的會議,當時內政部(江宜樺為部長並全程在場)所提出的示意圖即完整包含24戶(33位土地所有權人),而明確又精準的研商結論,以及事後行政院函請內政部督促苗栗縣政府儘速妥予處理之公文書,也都明言完整的24戶。但這二人事後反悔,還憑空捏造4原則以推託行政院的失責,更有人自誇「40年來答應的事沒有做不到的」。且這一干人在10275日私下(排除當時要原屋原地保留的4戶)再研商一次,並且做了毫無意義的結論「請苗栗縣政府依照當年協調結論以及歷次都委會決議妥善處理」,輕鬆切割且徹底出賣這4戶。

政治惡棍設下騙局,欺凌人民、強奪家園、甚至逼民尋短,卻沒有任何人道歉,還強調沒有失信於民,台灣社會真的可以忍受?

為了拆屋,不擇手段

最後,苗栗縣長劉政鴻常將「溝通」掛在嘴上,但溝通方式卻很特別。2008826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89次會議,決議中載明劉政鴻縣長的承諾「繼續向相關陳情人溝通協調」,日後卻驚見縣長下令警力護持、怪手毀田之舉。10276日劉縣長再次表示「縣府會透過各種管道持續與4戶溝通」,其後,但見縣府與縣議會以公開說明會為名,召開強拆的「誓師大會」,且宣稱將發動50輛遊覽車到行政院抗議。接著由地方民代公布張藥局擁有其他房產(有房產就該拆?),並將以里民大會公決犧牲4戶。最後,縣府發問卷、買媒體廣告,並找來大型聯結車在12米的仁愛路上表演當然不會「安全」的迴轉秀。這一切,當然不叫溝通,而是精心設計的誤導視聽,以及假民主之名行迫害人權的集體暴力。

大埔4戶不拆,從來不會影響地方發展與交通。但我們卻看到整個政府從中央到地方,堅持一錯再錯、一騙再騙,甚至為了達成拆屋迫遷的目的而不擇手段。面對這樣的土地暴政,大埔4戶與日夜守護的朋友,是實踐公民不服從的勇者,他們走在台灣社會的抗暴前端,而我們怎能不努力跟上。

婚禮二願


圓滿成家與護家

 

75日參加守護大埔行動,返回台北後,晚上得知吳敦義邀集江宜樺與劉政鴻的會商結果,結論是「請苗栗縣政府依照當年協調結論以及歷次都委會決議妥善處理」。這樣的會議,顯然不是為了吳敦義所說的「遵守承諾、圓滿解決」而開,而是為了集體串謀、圓謊,甚至是共同定調出賣大埔4戶的口徑而會。他們說政府被妖魔化,但事實是,他們做了魔鬼才會做的勾當。

76日上午十點,徐世榮老師與我先後接受客家電視台專訪大埔案後,出席系上退休老師娶兒媳的婚禮,我晚一些入場,直接被安排在樓上觀禮(不知徐老師坐在哪裡),女方家長是李鴻源部長,出席致詞的人是吳敦義,我完整見證這些人共同完成的成家儀式。事後平面媒體報導徐老師與我「正好與多次交手的吳敦義『狹路相逢』」,我想說說內心的五味。

參加這場婚禮時,的確是掛記著大埔4戶面對的國家暴力,而施暴者之一也就站在眼前。但是我很清楚的是,這是一場婚禮,答應觀禮是承諾,而最基本的分寸與做人該有的原則,就是對主人(師長)的禮敬,以及對新人的祝福。一如吳敦義「原屋原地保留」的承諾,履行只是做人的最基本分寸與原則,何況是為官掌權的,竟然連做為一個人的本分都無法做到。

當新人在牧師的見證下,彼此說出「我願意」時,我知道這是新人彼此的許諾,也是彼此守護的開始,為共同的家彼此成就。對許多人來說,要成就一個家,並非易事,那需要對家、也對彼此的瞭解與被瞭解、在乎與關懷,更需要對家與對彼此的守護,那才是彼此的珍愛。在牧師的祝福話語中,我腦門卻盡是大埔映象,對大埔4戶來說,在乎、關懷與守護家園是如此之難,但他們卻勇敢面對並且努力前行,這就是人間真正的「愛」。

媒體朋友向我轉述吳敦義進場前對大埔案的說法,並要我觀禮後接受採訪回應。吳敦義說「守經也要有權變」,還打了個比喻說「孝順是很重要的,當父親要砍你的時候不跑,留著他砍,這反而是不孝順的。」這是典型政客答非所問、不倫不類的遁詞,真的沒什麼好回應的。

吳敦義真的有把人民當作父母嗎?而大埔這4戶曾經持刀砍吳敦義嗎?恰恰相反,持刀的是政府,是吳敦義,不僅未對人民父母善盡保護職責,更是以徵收為刀、謊言為刀、警力體制為刀,以國家暴力對人民父母痛下毒手,這是逆子行徑。吳敦義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

典禮最後音樂響起,全場大合唱「愛的真諦」,我覺得有點諷刺(平面媒體應該報導「狹路相逢,共譜愛的真諦」才夠味),於是在心裡默唱著,當歌詞行進到「愛是不自誇、不張狂」時,腦海卻不自覺的輕輕閃過吳敦義所說「40年來答應的事沒有做不到的」,以及2010817日已圓滿解決的研商結論。

其實,吳敦義要做的事很簡單,最周延、兼顧且圓滿的解決就是履行承諾,這完全是技術問題,絕非做不到。若反悔了,不爽執行當時的研商決策,也不需要抹黑住戶違法、捏造4個前提,而是要誠實面對自己的謊言,向社會承認,自己就是一個騙子、是白賊、是話唬爛的,設了一個騙局,騙了大埔這4戶三年。

參加這一場隆重的婚禮,我有二願。一是喜願新人,完滿成家、安家,實踐人間愛的真諦。二是悲願大埔,4戶圓滿保留,守住人世愛的價值。

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

頭過身就過

北投行義路溫泉就地合法記


2008年開始關注北投行義路保護區變更案,5年來,最後可歸結出簡單而深刻的註腳,就是「切割與折衷,是就地合法的法寶」。這事,一般人是做不來的,得要有專業文官的配合,以及專家委員的背書,才能讓一切很精準而專業的通過。於是,都計專業與開發業者之間,似乎已無啥分際,或者可以說是緊密的建立起「以開發為導向」的伙伴關係。
2013625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06次會議,第二案審議「變更台北市北投區行義路一小段49地號等保護區為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第一階段:可申請變更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開發許可範圍)主要計畫案」。會議前幾日,營建署承辦單位私下透露「壓力很大」,這句話很容易解讀,意思就是「會通過」,問題是會怎麼通過。
案名不是問題?
事實上,北市府為了順利變更,在歷來審議過程中無所不用其極(請參見作者歷來文章),足可謂是以專業為就地合法奉獻的經典。
本次會議更是修改案名,在原案名加上「第一階段:可申請變更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開發許可範圍」,這樣分階段的作法,是故意將完整都計案做切割,並製造第一階段不重要(僅是開發許可範圍)的假象,讓它頭(第一階段)先通過,後續身(第二階段)就很容易接續通過。未來可以想見的畫面是,業者將會質問「第一階段都通過了,為什麼第二階段還要阻擋?簡直是欺壓」。
此外,這個混雜了「變更」與「申請」的案名,宣稱實質上尚未變更,只是申請開發許可範圍,但是,申請開發許可範圍的審查是內政部都委會的職權嗎?這樣的做法,很顯然地,就是要都市計畫委員背書。而內政部都委會,面對這個與台北市都委會(2008年)審議通過不同案名,以及專案小組9次會議亦不相同案名的個案,竟也就這樣通過了,也真的背書了。
安全有虞沒關係?
專案小組審查時強調以「保育與安全」為變更最高原則與目標,也要求整體規劃必須安全無虞。,而北市府所提供的會議資料中,也一再強調「無潛在地質災害與環境敏感之保護區」。但是,本案審議至今,北市府從未能確保安全無虞。
其實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可以提供高、中、低地質災害潛勢區之套疊圖,但是北市府歷來僅自行疊圖,且強調「僅供參考」,這根本就是敷衍且不願意負責任的作法。而就算依市府疊圖,部分基地仍位於敏感區,且變更之全部範圍被環境敏感區團團圍住,這叫做安全無虞嗎?但是,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也就這麼通過了。

造災無所謂?
台灣歷來的災難顯示,在A區域造災,未必會在A區域致災,且很可能在其他區域致災。本案保護區位磺溪水系,而磺溪下游即是台北市區。我在會議中發言(體制稱為陳情,但我不以為然)「如果各位委員認為台北市並不危險、不會有災難,也就是認為台北市是個強壯的城市、很安全,那您們就讓本案通過吧!」沒想到,還真的就這麼通過了。
但我發言時也特別強調,1993年時我服務於營建署都市計畫組時,承辦「廬山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案」,當時南投縣政府即是要將許多商業、旅館的違法土地使用就地合法,我陪同都委會委員前往現勘,一位委員邊看邊搖著頭告訴我「不能過,不能過,過了我們是要負責的。」
是的,這些委員讓本案通過,就應該負責任。
溫泉法當令箭?
這個變更案本來與溫泉法無關,因為溫泉法規範的是「水權」,並非「土地使用管制」。且溫泉法之緩衝期(201371日),緩衝的亦是水權的管理,絕非土地使用管制,而緩衝期要改善的也當然不是土地使用管制,而是業者的違法行為。
依溫泉法的規範,違法土地使用的業者當然無法取得溫泉標章。因此,北市府與溫泉業者一致地認為,土地使用的約束應該改善,故以溫泉法緩衝期將屆為由,打破土地使用管制的門。此一作法,無疑就是明白的要求都市計畫委員會「就地合法」。
行義路溫泉的違法問題,是北市府長期行政怠惰與失職,放任、縱容業者所造成,北市府從未面對失職的究責與懲處,卻在會議中直接地對委員表明「本案若維持保護區,就會繼續保持原狀,無法管理。」這不僅說明了台北市政府對行義路溫泉區土地使用全盤的失職、失責,更是失能、失智到了極點,北市府無疑地是直接向委員擺明,若維持保護區,就是不會依法管理,只會繼續擺爛、放任違法。
但是,都委會的委員們竟也買單了。這樣的都市計畫,這樣的專業,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折衷法頒發「免開罰許可」
不只是北市府切割個案,將全案切割為兩個階段,內政部都委會也在不知名的壓力與運作下,展露了一手,而且更完美。
北市府的整體規劃將全案分為ABCDE五個開發許可單元,其中E單元沒有業者。內政部都委會提出三個討論的方案,方案1是「本計畫案仍維持保護區,僅於主要計畫劃設ABCDE等五個開發許可單元開發許可範圍,俟各開發許可範圍整合提出整體開發計畫經市府審查通過後,再分階段報由本部核定變更為溫泉產業專用區。」這麼長的文字,其實就是通過這五個單元為開發許可範圍。方案2則是「依方案1辦理,剔除AE開發許可單元。」方案3「維持原計畫--保護區。」
很顯然的,第2案叫做折衷方案,是一般人都會以為最可能通過的方案,然而會議當天支持變更的三位發言者中,有二位是A單元業者,他們認為不能未審先判、未造災就先規範。於是,當天通過的既不是剔除AE單元的第2方案,也不是五單元的第1方案,而是第1與第2方案的再折衷方案,同意將ABCD四個單元劃為開發許可範圍。折衷後再折衷,到最後只剔除了「依市府資料沒有業者」的E單元。這種只要有業者就通過的作法,顯然就是在為業者解套,說得更坦白與準確一些,這根本不是劃設開發許可範圍,而是頒發一張溫泉法71日緩衝期到期後的「免開罰許可」。

2013625日,我見證了一場都市計畫「庖丁解牛、游刃有餘」的戲。當具有知識與技術、嫻熟律法與工具的專業者,鼓動起專業的羽翼,為就地合法鋪路、護航,還有什麼做不到的?還有什麼不能通過的?
為了達到變更的目的,於是創造出一個既切割又折衷的「都計異形」,讓城市保護區的失守如此的輕而易舉,也讓9次專案小組的討論,徹底成為一齣歸零的荒謬劇。
我真的相信,這一切其實「他們」早就講好了,至於「他們」是誰,有形或無形,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們」成功了。

後記:
我在628日將會議發言打成文字稿,寄送給內政部營建署,讓其便於列入會議紀錄,並以電話確認,不料獲得以下回應:「你發言時並未要求納入會議紀錄,因此,說完就說完了,不納入會議紀錄。」我立即正式發文給營建署嚴正要求,後賴都市計畫組副組長的調整才予納入。
只要是稍稍瞭解民主法治的內涵與公民參與的價值的朋友,都會和我一樣感到離譜與荒謬,但這就是台灣都市計畫的現實與真實。
台灣整個都市計畫的體制,距離人民很遙遠、很遙遠,遑論土地、環境與生命。